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素芹)
(资料图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素芹作为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独立、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2022年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董事会会议通知亲自出席了8次会议,未有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投票情况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负责的态度,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独立意见。站在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提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弃权的情形。
3、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 本人在2022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本人在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关于以现金收购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 本人在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本人在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2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由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 本人在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 本人在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7. 本人在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就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共计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出席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独立董事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王素芹 | 2 | 2 | 2 | 2 | 1 | 1 |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除此之外,本人还积极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供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法律状况、管理和内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并以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关注外界环境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责任。
2、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2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素芹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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