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封杀’劣迹艺人,不仅是对劣迹艺人本身的惩戒,更是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维护。”
□本报评论员 赵志疆
曾因歌词中隐含毒品、侮辱女性、拜金等内容而“凉凉”的嘻哈歌手PGONE,最近突然试图复出。然而,从“复出”到账号再被封,只有不到24小时。平台给出的理由是:收到了大量网友的投诉和举报。
随着自媒体、网络平台的快速发展,劣迹艺人出镜发声的试探行为时有发生。种种拙劣的炒作,不仅带来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不得不使人考虑一个严肃的问题:网络平台对劣迹艺人到底应该保持什么样的态度?此次PGONE复出不到24小时账号被封,再一次表明了公众的态度:“禁止劣迹艺人以任何形式复出”,不能是一句空话。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多次就劣迹艺人转移平台复出发声。2021年9月,中宣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力度,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2022年4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宣部出版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聚焦影响面广、危害性大的问题开展整治,具体包括10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包括全面整治劣迹艺人违规复出、被封账号违规转世。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综观劣迹艺人的种种劣迹,有些是私德有亏,有些是触犯法律,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是对社会风气的严重破坏,同时也会对粉丝群体产生不良的影响。任由劣迹艺人违规复出,既是对网络秩序和价值导向的破坏,同时也消弭了“封杀”劣迹艺人的意义——如果劣迹艺人可以轻易“重出江湖”,他们是否还会将行业“封杀”放在眼里?
“封杀”劣迹艺人,不仅是对劣迹艺人本身的惩戒,更是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维护。各大网络平台已经成为明星艺人、网红主播等宣传和表演的重要平台,无论从维护网络秩序还是从捍卫平台声誉的角度出发,网络平台都应该严格落实平台责任,堵住劣迹艺人随意、变相复出的缺口。有人觉得,一朝有“劣迹”,终身遭“封杀”,对于劣迹艺人是不是有些过于严苛?这样的担忧大可不必。行业“封杀”只是说明劣迹艺人不再适合从事演艺职业,并不妨碍他们另谋出路。换句话说,只有让劣迹艺人感受到切肤之痛,才能教育和引导演艺人员爱惜自己的职业形象与身份,不要轻易触碰公序良俗和法律底线。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当下对劣迹艺人缺乏明确的定义,容易给劣迹艺人“打擦边球”复出留下可乘之机。因此,在明确严厉打击、全面封杀的基础上,有必要对“劣迹”作出一个更加清晰而明确的定义。以法律的名义,“封杀”更有说服力,对劣迹艺人也更有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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